(转贴)掺茶风波思考:对茶菁来源的宽容度探讨

在D牌普洱茶掺杂越南、缅甸,以及外省茶菁的问题被引爆后,很多人对这种行为感到惶恐和愤慨,但又不明白这里面的关键是什么。很多人想采取宽容的态度,但是又不知道应该宽容到什么地步。
  这里的实质当然还是普洱茶的定义:在2003年3月1日起实行的地方标准中,普洱茶被定义为:普洱茶是以云南省一定区域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毛茶为原料,经过后发酵加工成的散茶和紧压茶。而在今年10月1日起实行的新综合标准中,普洱茶的原料来源也被定为:适宜栽培云南大叶种的云南茶区所产的云南大叶种。所以按照标准和普洱茶原产地保护的规定来看,选料明确超出云南省界,产品又标识有普洱之名的,显然是违规作假了,这个不应该有任何的疑问。
  那么,假设把历史和原产地保护的因素去掉,只看茶种茶性的话。普洱茶选料应当可以宽容到什么地步呢?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长期从事茶树种质资源与育种研究的虞富莲研究员,2003年在论文中指出:普洱茶还是一专用名, 这就是茶树分类上的普洱茶。只是因为用了“普洱”这一名字, 造成了种名(普洱茶种)、地名(古普洱府、普洱县)、茶类名(普洱茶) 和品种名(普洱大叶种) 的重叠, 这就是人们对“普洱茶”定义不清楚的重要原因之一。原来, 在茶树形态分类上, 植物学家将生长在热带、南亚热带的乔木、小乔木树型、叶大质软, 花小瓣薄, 子房多毛, 花柱3 裂的茶树定名为Cam elliasinensis var. assamica, 即阿萨姆变种。然而,这个种的自然分布区是在我国的西南部、南部及中南半岛的北部, 这样的定名自然引起了我国专业人士和茶学界的异议。因此, 中山大学植物学家张宏达在1981 年所著的《山茶属植物的系统研究》一书中, 便将其中文名改用“普洱茶”, 并被中国学者普遍接受和相当一部份国外学者接受。
  在1998年中国科学院出版的中国植物志,由张宏达教授主编的第四十九卷第三分册,关于山茶科的分类文献里,阿萨姆茶CAMELLIA SINENSIS VAR ASSAMICA(MASTERS) KITAMURA改名为CAMELLIA SINENSIS VAR ASSAMICA(MAST)CHANG,最后字母CHANG就是CHANG HONG TA张宏达的英文缩写。 而KITAMURA的变种理论已经失效。因此,他的名字不再做保留。而张教授CAMELLIA SINENSIS VAR ASSAMICA(MAST)CHANG的中文名字正式命名为普洱茶。但也由此出现了拉丁名与中文名不一致的情况(类似的还有主产滇西的伊洛瓦底茶Cam ellia irraw ad iensis Barua, 中文名是滇缅茶),这是因为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定, 以第一位命名人采集到的模式(Typus) 标本的产地(或其他) 来命名的种名, 只要这个种不被否定, 拉丁名就不能更改。那么,从学名可知, 普洱茶是茶种(原变种,又称中国茶种、茗) 的一个变种(从属关系) , 但从形态特征的进化程度看, 显然普洱茶种比中国茶种原始, 也即普洱茶应为原变种, 但由于在茶的分类史上先有“sinensis”, 再有“assamica”, 故普洱茶种成了中国茶种的变种。这虽是茶树分类上的一个缺憾, 但已被历史所接受。之后,在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所闵天禄、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陈亮、虞富莲、云南农业大学、云南茶科所……等等的共同努力之下,提出了不少研究报告:其中张宏达一系在1992年时,将茶组植物分成4系47种3变种;闵天禄则修正了张氏系统,将茶组植物归并为12种6变种;2000年陈亮、虞富莲等则在之前研究的基础上,再将茶组植物归并成5种3变种。但在众多茶种里,张宏达教授认为只有中国茶(Camellia sinensis )和普洱茶〔Camellia assamica (Master.) Chang〕被广泛利用并成为商品,其他茶种只是在原产地为当地居民少量制作自行饮用罢了。事实上,今天普洱茶原料的主要来源,如勐海南糯山、景洪攸乐、勐腊易武、临仓邦东、双江勐库等地的大茶树,绝大多数都是普洱茶种。倚邦小叶等虽因植于主茶区,产生了不同于其他中国茶种的变异,历史上又阴差阳错被作为了普洱茶中的一种,但是从陈化效果看并不理想,所以只能认为是一个历史误会,不应当作为其他茶种都适做普洱的依据。和普洱茶种在主茶区混生的主要有大理茶种和滇缅茶种,但从实践看,两者的效果也不好,有的大理茶种和滇缅茶种的野生茶,甚至明显影响人的健康。
  因此,从理想的角度,适制普洱茶最正宗的云南大叶茶应属普洱茶种,如公认为云南大叶茶代表的勐库大叶种等。除普洱茶种之外的滇缅茶种、大理茶种、厚轴茶种、大厂茶种等,虽与普洱茶种可能有相近处,极少数品种可能制出能长期陈放的茶品,但严格说不应算正宗的普洱茶,普洱茶的正宗原料应当是世界茶树起源地区(澜沧江中游湿热河谷,行政上基本为古代普洱府地界)属普洱茶种(assamica)的云南大叶茶。
  从市场目前最大量的普洱茶适用的2003年地方标准中规定的理化指标看,与普洱茶茶种茶性紧密相关的非常核心的一个指标就是水浸出物,标准是水浸出物含量超过38%。那么既使去除历史和原产地保护的限制,做普洱茶的茶菁来源至少也应是:原则上属普洱茶种的云南大叶种,且水浸出物超过38%。云南大叶种在国内很多茶区被广为引种。以勐库种为例,不但省内大量引种,省外的四川、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福建等省都有引种。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是在国内,虽然在滇南普洱茶主茶区之外地区产出的普洱茶种云南大叶茶质量较差,并有变异,如用来做普洱茶,有违原产地保护,但应该不会影响至健康,是否可宽容仁者见仁。但如以未经严格商检的他国茶,特别如掺用非普洱茶种的他国茶来制普洱茶,就不应当在可宽容范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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